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保送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与培养路径,吸引更多成绩优异的学生加入我校,依据教育部关于保送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西南政法大学决定在2012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本次招生工作将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从符合教育部保送资格的学生中,选拔出特长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为确保2012年保送生招生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保送生申请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2012年规定的保送生条件,身体健康状况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并有意向就读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均可报名参加我校保送生选拔。特别欢迎具有艺术、体育等特长的考生积极报名。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安排
我校2012年保送生招生计划为当年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
非外语类保送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报我校2012年招生的所有专业。其中,提前批次中的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其身体条件须达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与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发布的《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要求,具体内容可查阅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swupl.edu.cn)。
外语类保送生仅限报考英语文学类专业。
三、报名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应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2月13日止,登录“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进行在线报名。
(二)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须于2月13日前(以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为准,邮戳日期不晚于2月14日)将以下申请材料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材料请使用A4纸装订成册,所提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 由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保送生申请表”原件(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打印)。 2. 考生自荐书(请下载附件2填写),内容包括:申请动机、个人性格特点、兴趣与特长、人生规划、社会公益活动经历等。 3. 考生本人声明(请下载附件3填写)。 4. 考生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 由本校校长或教师出具的推荐信一封(需注明推荐人联系电话)。 6. 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在领取准考证时核验)。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联系电话:023-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
四、资格审核
学校将对收到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考试。准予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名单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报名进度”栏目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五、选拔考试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科目包括:数学、英语、语文及综合面试。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2月下旬(具体时间及详细考录安排将通过我校招生网另行公布)。
(二)考试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三)准考证领取说明
1. 领取时间及地点将通过我校招生网公布。 2. 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获奖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六、录取程序
(一)公示。我校将综合考生申请材料、笔试成绩、面试表现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考生所在中学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
(二)录取。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及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将邮寄至考生所在中学。
七、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将对保送生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受理相关举报或投诉。推荐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确保所提交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保送资格。监督电话:023-67258217
八、本实施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