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发展,选拔具备良好综合素质、较强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及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我校决定2012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自主选拔招生计划 2012年,贵州大学将在贵州省范围内实施自主选拔招生,计划招收80名学生,其中文科和理科各占50%。该计划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不占用相关专业的常规招生名额。

二、自主选拔报名条件 报名者须为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具备独立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长突出、身体健康,且具有2012年高考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贵州大学自主选拔: 1.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含以上)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2.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或优秀团员称号者; 3. 高中阶段有见义勇为、尊老爱幼等社会公认的突出事迹,并获省级(含以上)表彰者; 4. 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良、学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列者。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1.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1月15日 2.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2)高中二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年级综合排名情况,需加盖学校公章(使用《贵州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表二》);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必要,申请人需按贵州大学要求提供相关作品原件等; (4)考生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与感悟、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绩、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与规划); (5)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贵州大学招生网(rso.gzu.edu.cn),进入“特殊类别报名系统”(http://210.40.3.57:9527/login.action)进行网上报名,向我校提出申请(系统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1月15日)。网报成功后,请下载并打印《贵州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报名申请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邮局EMS(特快专递)寄至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提交材料恕不退还)。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邮编:550025; (6)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2年1月16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 报名费:根据贵州省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标准,报名费为200元/生,考生须到学校现场缴纳。 4. 材料审查: (1)贵州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对所有报名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学校自主选拔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初审合格名单; (3)2012年2月8日前,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公布初审合格、可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请申请学生自行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与初选 1. 面试时间:2月15日进行现场报到确认(考生报到时需提交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月16日至17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将在公布面试名单时一并通知。 2. 面试方式: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命题陈述(抽题作答)、专家提问等环节,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逻辑推理能力、思辨能力及创新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 初选入围划线:采用面试成绩占50%与考生高中成绩占50%相加的方式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以不超过计划数1:2的比例分科类划定入围合格分数线(注:高中成绩指高中二年级下学期期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之和)。 4. 初选合格考生的确定:经学校自主选拔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名单于3月10日前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上公示,并寄送考生所在中学及省级招办进行公示。根据教育部要求,中学、高校及省级招办须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高校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中学公示的考生信息须保留至当年8月底,高校和省级招办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于4月20日前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即为通过贵州大学自主选拔测试的最终初选合格考生。

五、选拔录取原则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的入围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贵州省一本同科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并填报贵州大学自主选拔志愿。学校将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六、优惠政策 1.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认定的考生,若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达到贵州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在录取时在我校同科类专业中任意选择专业(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别专业除外)。 2. 凡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可择优选送至浙江大学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年的交换学习。

七、监督机制 1. 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选拔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2.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 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秉持“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292075、8292496 传真:0851-8292075 监督投诉电话:0851-8292013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邮编:550025 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网址:http://rso.g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