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保送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12年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条件的学生,均可由其所在中学推荐,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入学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进入我校学习。以下是本次保送生招生的具体安排与要求。

**一、招生对象**

申请我校保送生资格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保送条件请参考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公布的相关文件),在校期间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并须在教育部集中公示的保送生资格名单范围内。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招生学院(专业)**

| 专业类别 | 学院 | 专业名称(方向) | 招生科类 | |----------|------|------------------|----------| | 外语类专业 | 英文学院 | 英语(语言学)、英语(英美文学)、英语(高级翻译)、英语(国际会展与旅游)、英语(语言信息管理)、英语(文化与传播) | 文理兼招 | | 外语类专业 | 商英学院 | 商务英语(国际商务管理)、商务英语(国际金融)、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商务英语(国际经济法) | 文理兼招 | | 外语类专业 | 西语学院 | 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 | 文理兼招 | | 外语类专业 | 东语学院 | 日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越南语、阿拉伯语、朝鲜语、印地语 | 文理兼招 | | 外语类专业 | 翻译学院 | 翻译 | 文理兼招 | | 其他专业 | 经贸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投资理财)、金融学、经济学、保险、金融工程 | 只招理科 | | 其他专业 | 商英学院 | 国际商务 | 文理兼招 | | 其他专业 | 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国际采购)、物流管理(国际物流与运输))、电子商务 | 文理兼招 | | 其他专业 | 财经学院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注册会计师)、财政学、税务 | 文理兼招 | | 其他专业 | 中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只招文科)、汉语言(高级涉外文秘)、汉语言(涉外文化管理)(文理兼招)、对外汉语(只招文科) | 见具体说明 | | 其他专业 | 法学院 | 法学(法律)、法学(国际经济法)、法学(民商法)、法学(知识产权法)、外交学、国际政治 | 文理兼招 | | 其他专业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英语教育) | 文理兼招 | | 其他专业 | 信息学院 | 电气信息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只招理科)、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与精算)、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见具体说明 | | 其他专业 | 政管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 | 文理兼招 | | 其他专业 | 新闻学院 | 新闻学(国际新闻)、广告学 | 文理兼招 |

**注:**

1. 根据教育部规定,来自以下16所外国语学校的保送生,只能报考上表中的外语类专业: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 2. 其他类型符合教育部保送资格的学生,可报考上表中的所有专业。 3. 工商管理类和电气信息类所含各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一二年级打通培养,三年级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重新确定专业、分专业培养”的模式。

**三、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保送生总数不超过180名。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情况、往年录取情况及实际报到情况,确定年度分省招生计划(具体计划详见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实际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上线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办法和要求**

保送生申请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书面材料两部分,两者均完成方为有效申请。

1. **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系统(http://zs.gdufs.edu.cn),填写个人信息(以打印的纸质材料为准;信息须完整、准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信息确认无误后,通过系统打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2年保送生申请表》。

2. **书面申请材料**(均使用A4纸,按以下顺序装订): -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2年保送生申请表》(须从招生系统正反双面打印,手写改动无效,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 (2)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须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 (3)高中阶段其他能证明个人优势的材料(如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 -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5)证明本人具有教育部规定保送生资格的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暂无证书者须由学校开具证明;16所外国语学校推荐的保送生无需提供此项)。

考生须于2011年12月8日前(以寄发地邮戳为准),将上述材料通过特快专递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16所外国语学校的保送生材料由所在学校统一收齐后寄送)。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我校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可于12月13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须在招生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4. **外语语种要求**: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除日语专业面向16所外国语学校招收少量日语语种考生(该专业同时另有专门计划招收英语语种保送生)外,其余专业的外语语种要求均为英语。

5. **考试费**:120元/人。请考点学校统一收齐本校考生考试费后交给我校工作人员;非考点学校的考生,请于报到时(12月23日下午15:00~17:00,地点:考点学校笔试考场)将考试费交给我校工作人员。

**五、报到与考试**

1. **考点设置**:今年我校在以下学校设立考点: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我校将根据就近或交通便利原则安排考生到相应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2. **报到要求**: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2011年12月23日下午15: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打印的准考证,到相应考点报到、缴费并查看考场。未按时报到者,按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 **考试科目与时间**: - 考试科目:语文、英语(日语)、英语(日语)口试 - 考试时间: - 12月24日上午8:00—10:00:语文 - 12月24日上午10:30—12:30:英语(日语) - 12月24日下午14:30开始:英语(日语)口试

**注**:口试结束时间视各考点考试人数而定。因我校要求同一考点同一学校的考生须全部完成口试后方可离开,请非考点学校的考生注意返程票时间,避免过早购票影响行程。

4. 考生往返考点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录取办法**

1. 我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笔试总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及口试成绩,参考平时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适当兼顾男女生比例,择优录取。

2. 我校将于2012年1月上旬公布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如不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名单范围内,或有投诉且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对合格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按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接受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生源地省级招办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3.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高校组织的提前招生及全国统一高考,但须按各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及体检等。

4. 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状况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

1. 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高考招生网(http://zsb.gdufs.edu.cn)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并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工作。我校不单独寄发任何招考通知。因未能按时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提供信息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联系电话:020—36204310 传真:020—36207054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 邮政编码:510420 招生办网址:http://zsb.gduf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