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庆工商大学招生简章好不好,2011年重庆工商大学招生简章网址是多少

**重庆工商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重庆工商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渝州大学(始建于1978年10月)与原重庆商学院(始建于1985年5月)于2002年合并组建而成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南岸和江北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2133亩,校舍建筑面积达911760平方米,馆藏图书资料193万余册。全校共有教职工2010人,其中专任教师1447人,高级职称教师662人。学校设有两个经教育部(教外综函〔2006〕59号)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商学院(许可证编号:MOE50HKA02DNR20000002O)与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许可证编号:MOE50NLA02DNR20030001O)。以下为学校2011年招生工作的具体章程。

**第一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重庆工商大学 学校代码:11799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校区地址: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 招生咨询电话:023-62769696 学校网址:http://www.ctbu.edu.cn

**第二条 学历证书与学位授予**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重庆工商大学”,证书种类为“全日制普通教育”。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将同时获颁重庆工商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共计2133亩,校舍建筑面积约911760平方米。图书馆藏书总量超过193万册。现有教职工2010人,其中专任教师144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62人。

**第四条 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并依据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其中,应用技术学院各专业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应用技术办学标准收费;国际商学院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各专业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标准收费。住宿费标准为每年700元至1200元。

**第五条 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招生网站,并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招生计划专刊公布为准。

**第六条 外语语种与性别比例**

各专业主要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公共外语课程仅以英语或法语授课。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报考比例。

**第七条 录取规则**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 报考英语、法语专业的考生,外语高考单科成绩须达到110分及以上(满分150分),并须参加当地组织的口试;报考法语(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含欧盟经济方向)专业的考生,外语高考单科成绩须达到100分及以上(满分150分)。 2.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5、3、1、1、1)的方式确定录取专业。其中,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排序;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确定专业;所有艺术设计类专业均按“专业志愿清”原则确定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具有艺术、体育等特长的考生。 3.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个人加分政策,但不认可基于报考省外院校等原因而规定的降分投档政策。 4. 艺术设计类专业录取原则: (1)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成绩均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总分计算公式:[(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 +(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 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其中,“专业成绩”在重庆、四川、湖北、浙江等未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为联考专业成绩,在其他本科专业招生省份为校考专业成绩;专科专业则为联考专业成绩。 (2)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平面设计)、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其他本科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3)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 (5)若省级以上招生管理部门对部分专业有强制性特殊规定,则以该规定为准。 5.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1)在文化、专业成绩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不招收色弱、色盲、口吃、听力受限考生。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部分专业有特别要求:

1. 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的专业:旅游管理、法学、保险、广播电视编导、英语、法语。 2. 不招收色弱考生的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广播电视编导、体育教育及艺术设计类各专业。 3. 不招收色盲考生的专业:除上述色弱相关专业外,还包括应用物理学等专业。 4.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色弱、色盲相关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九条 奖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学生奖学金,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条 招生纪律与复查**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 章程解释与生效**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