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官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导读:**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公安局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共同指导的全日制公安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培养公安专门人才为核心,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致力于为重庆及全国公安系统输送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警务人才。2011年,学院计划招收全日制专科学生1000名,涵盖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多个专业方向。以下为详细的招生信息,供广大考生参考。
---
**第一条 院校全称**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院成立时间及批准单位**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安类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由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并接受重庆市公安局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学院于2001年3月在原重庆市公安学校和原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
**第三条 学院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大学城新校区
**第四条 培养层次** 专科(学制三年)
**第五条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国家标准代码:12757
**第六条 学院概况** 自建校以来,学院始终坚持“法治建校、人文立本、躬行求是、大公为民”的办学理念,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截至目前,学院已为重庆公安系统培养近8000名毕业生,并培训在职民警超过50000人次。毕业生中涌现出谢德荣、芦振龙、周鑫等公安部“一级英模”,以及甘在华、孙斌等“二级英模”,为重庆公安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学院设有5个教学系部、5个教学辅助部门和3个综合行政部门。目前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警察管理(公安文秘方向)、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技术等6个专科专业,并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开设法学(公安法制方向)、经济犯罪侦查(金融商贸侦查方向)、刑事科学技术(现场勘查技术方向)、治安学(交巡警及维稳处突方向)等4个本科专业。
近年来,学院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建设了警察战术与指挥教学国家级教学团队;拥有《警察战术》、《刑法诉讼理论与实务》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治安案件调查与处理》、《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2门公安部精品课程,以及《警察训练模式》、《刑法理论与实务》、《案件侦查》等8门市级精品课程;警察战术与指挥专业被评为重庆市品牌专业。学院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获评优秀等级。
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学院于2011年整体搬迁至大学城新校区。新校区占地570亩,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目前,学院正全力推进“迁校升本”工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朝着“比肩京津沪、全国争一流、接轨国际化”的发展目标稳步前进,开启发展新篇章。
**第七条 招生计划** 2011年,学院计划招收全日制专科学生1000人,其中文科360人,理科640人。男生计划招收900人(文科324人,理科576人),女生计划招收100人(文科36人,理科64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 专业名称 | 志愿批次 | 学制 | 科类 | 招生计划数 | 合计 | 男 | 女 | |----------|----------|------|------|------------|------|----|----| | 侦查 | 高职(专科)提前批 | 3年 | 文史 | 70 | 70 | 63 | 7 | | | | | 理工 | 130 | 130 | 117 | 13 | | 治安管理(社区街区警务方向) | 高职(专科)提前批 | 3年 | 文史 | 70 | 70 | 63 | 7 | | | | | 理工 | 130 | 130 | 117 | 13 | | 交通管理(交巡警方向) | 高职(专科)提前批 | 3年 | 文史 | 40 | 40 | 36 | 4 | | | | | 理工 | 160 | 160 | 144 | 16 | | 警察管理(公安文秘方向) | 高职(专科)提前批 | 3年 | 文史 | 120 | 120 | 108 | 12 | | | | | 理工 | 30 | 30 | 27 | 3 | | 警察指挥与战术 | 高职(专科)提前批 | 3年 | 文史 | 20 | 20 | 18 | 2 | | | | | 理工 | 30 | 30 | 27 | 3 | | 警察指挥与战术(反恐防暴方向) | 高职(专科)提前批 | 3年 | 文史 | 40 | 40 | 36 | 4 | | | | | 理工 | 60 | 60 | 54 | 6 | | 刑事技术 | 高职(专科)提前批 | 3年 | 理工 | 100 | 100 | 90 | 10 |
**第八条 报考条件** 报考我院的考生,除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政治条件 考生应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机智勇敢,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政治审查不合格: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 2. 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司法机关侦查或控制; 3. 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党籍处分,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4. 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5. 有吸毒史; 6. 直系血亲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 7. 直系血亲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是“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坚持错误立场者; 8. 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年龄条件 报考我院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即1989年9月1日后出生),且未婚。
(三)身体条件 1. 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约6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约50公斤;身体匀称; 2.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3.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肩、斜颈、各类疤痕等); 4. 嗅觉正常,无鸡胸、腋臭,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纹身、少年白头、驼背,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无严重静脉曲张,无各类残疾、畸形,无传染病; 5. 本人及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6. 无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四)面试、体能测试与政审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由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面试与体能测试时间定于2011年7月初。高考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面试体测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目测和体能测试。考生需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单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并做好体能测试准备。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其中两项合格即可):
| 性别 | 测试项目 | 合格标准 | |------|----------|----------| | 男子 | 50米 | 7.1秒以内(含7.1秒) | | | 1000米 | 4分05秒以内(含4分05秒) | | | 俯卧撑 |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 | | 立定跳远 | 2.2米以上(含2.2米) | | 女子 | 50米 | 8.6秒以内(含8.6秒) | | | 800米 | 4分00秒以内(含4分00秒) | | | 仰卧起坐 |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 | | 立定跳远 | 1.5米以上(含1.5米) |
请考生注意查询面试及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政审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公安(分)局负责。
**第九条 志愿填报与录取**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2011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高考志愿表的高职(专科)提前批志愿栏中填报“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及相应专业。不录取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统一为英语。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考生政审、面试及体能测试均合格的基础上,依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我院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高职(专科)院校的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 收费标准** 学费为8000元/学年,住宿费为1200元/学年,书本资料等代收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第十一条 学习待遇与资助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警务化管理。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并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我院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因轻信他人造成的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热烈欢迎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68601875 68605879 邮编:400039 网址:http://www.cqj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