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怎么样,2011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怎么样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导读:**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重庆市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与本校实际办学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旨在为考生及家长提供清晰、准确的招生信息,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有序开展。

**第一条 总则**

1.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重庆市及各省(区、市)的招生政策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1年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2. 学院全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183)

3. 学院地址:重庆市石桥铺白马凼8号,邮政编码:400039

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6. 学院概况: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隶属于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接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业务指导,是重庆市唯一一所以建筑类专业为主的高职院校。学院始建于1956年,办学历史悠久,秉承“厚德、笃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行业为依托,以特色发展为抓手,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形成了鲜明的行业特色和优势。至今已为社会输送了5万余名应用型、技能型行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7. 专业设置:学院现设有五系一部,包括建筑工程系、工程管理系、装饰工程系、建筑经济系、轨道交通系和公共课教育部。开设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园林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等15个高职高专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

8. 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责任心强、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教师和管理队伍,注重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不断提升专业教学团队的社会资源整合能力。现有教职工300余人,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170余人,多名专任教师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及“985”“211”院校博士学位,“双师型”教师近100人。《建筑结构》教学团队被评为市级教学团队,已建成院级教学团队7个。

9. 教学成果: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持续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推进质量工程建设。主持研究的《“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教学改革、创新与实践》荣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园林植物》《建筑计算机辅助设计》《桥涵施工技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等近20门课程被评为市级、院级精品课程。多年来,学院师生在各类赛事中屡获佳绩,为学院赢得了广泛荣誉。

10. 双证模式: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在校学生考取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形成了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同步推进的“双证制”培养模式。毕业生深受中冶建工、中铁建设、重庆建工、华宇集团、新龙湖物业、林同棪国际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好评,大批优秀人才已成长为各级领导和管理骨干。

11. 校企合作:学院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与重庆市轨道交通总公司、重庆新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并与多家大型企业共建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等企事业单位在学院设立了专项奖学金。校企深度合作为打造招生、教学、实践、就业四位一体的教育服务体系提供了坚实保障。

**第二条 招生计划**

1. 2011年,学院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等14个专业面向重庆、四川、云南、海南、福建、贵州、山东、河北、安徽、河南、广西、甘肃招生900名。

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在重庆市纳入专科一段批次招生。

3.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人数及录取批次等信息,以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为准。

**第三条 收费标准**

1. 学费严格执行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

2. 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园林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工程测量技术、工程监理、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为65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书籍费500元/年。

**第四条 外语要求**

入学时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习英语。

**第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院大部分专业应用性强,均设有实验实训或实习环节,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身体状况和较强的学习、生活自理能力。除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外,部分专业因“订单式”培养需求,另有以下要求:

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肢体残缺、精神疾病、心脏病、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单眼裸视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入学后将组织体检面试,不符合要求者须转专业。

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仅招收男生,要求无口吃、肢体残缺、精神疾病、心脏病、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身高1.70米以上,单眼裸视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入学后将组织体检面试,不符合要求者须转专业。

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要求无口吃、肢体残缺、精神疾病、心脏病、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身高1.65米以上,无色盲、色弱。入学后将组织体检面试,不符合要求者须转专业。

4.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学生要求无色盲、色弱,左眼或右眼裸视视力不得为零;其他相关专业学生左眼或右眼裸视视力不得为零。

**第六条 录取规则**

1.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据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分数线,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2.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3. 对符合国家及各省(区、市)加分或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择优录取。

4. 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专业志愿并结合考试科目成绩进行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第二志愿录取,仍无法满足的按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未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第七条 奖学金制度**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并按照国家相关贷款政策提供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支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 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三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及院级奖学金(甲等1200元/学年、乙等800元/学年、丙等400元/学年)。

2. 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设立“华东重机奖学基金”,奖励各专业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设立“重庆建科奖学金”,优先奖励“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工程监理”专业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成长成才。

3. 当年入学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条 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名称为“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九条 特别申明**

学院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或查询我院官方发布的招生信息。因轻信非官方渠道信息产生的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联系人:黄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3-68616314,023-68632875(传真) 手机:13667671338 13883410733 邮箱:cqjgzy@yahoo.cn 学院网址:www.cctc.cq.cn

**第十条 招生纪律**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任何舞弊行为,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招生监督电话:023-68796513(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监督邮箱:CQ68796513@126.com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