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26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 厦门大学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

## 导读

本章程是厦门大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文共三十五条,涵盖学校基本情况、招生原则、录取规则、收费标准、资助体系、监督机制等核心内容,适用于2026年本科招生工作。考生及家长在填报志愿前应仔细阅读本章程,以充分了解厦门大学的招生政策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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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章和文件,同时结合厦门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

**第二条** 厦门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是由国家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教育部管理。学校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唯一一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综合性大学,已被列入国家“双一流”高校建设名单。厦门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条** 学校目前设有四个校区: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漳州校区以及马来西亚分校。各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 思明校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 翔安校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4221号 - 漳州校区:福建省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滨大道300号 - 马来西亚分校: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南郊雪兰莪州雪邦沙叻丁宜

被录取至马来西亚分校的学生将在马来西亚完成学业。新生入住校区安排如下: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集成电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的新生入住翔安校区;创意与创新学院的新生入住漳州校区;其他学院新生主要入住思明校区。具体安排以入学须知为准。

**第四条**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自2016年起开始招收中国学生,招生纳入全国统一高考,并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的本科批次由厦门大学统一录取。该分校的教学培养及管理事务由马来西亚分校自行承担,详细内容请参阅《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2026年招收中国本科学生简章》。马来西亚分校联系方式如下: - 网址:https://www.xmu.edu.my - 联系电话:0592-2188700,0592-2183989

**第五条** 学生在厦门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厦门大学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厦门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 厦门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并按照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七条** 厦门大学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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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厦门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考试政策和规则,以及决定招生考试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条** 厦门大学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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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厦门大学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面向全国各省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自身办学条件,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数量、教育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编制招生计划。2026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通过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运动训练单招、强基计划等渠道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名额。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厦门大学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该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投放坚持集体决策、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十四条** 厦门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的具体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2026年本科招生专业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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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厦门大学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及报考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调档;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档。

**第十六条** 厦门大学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招生,以及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且符合厦门大学投档要求的前提下,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置专业级差。高考改革省份的投档考生须满足学校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本科普通批次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剂到考生投档的科类或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若厦门大学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包括征集志愿)。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可参加所在省份的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存在不足,学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安排录取。

**第二十条** 厦门大学艺术类、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运动训练单招、强基计划等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应招生简章执行。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施。其中,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其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未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普通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第二十一条** 厦门大学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政策,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民族班学生、西藏高中班和新疆高中班学生。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仅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厦门大学将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厦门大学普通类(不含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出档线下40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须充实到西藏的县及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为5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藏人事厅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拒不签订者,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新疆民族班考生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委会确定的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其他省份民族班考生的录取成绩要求为不低于生源省份厦门大学普通类(不含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出档线下40分。

**第二十二条** 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是由厦门大学与英国创意艺术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该学院的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投放该学院招生专业计划的省份,仅招收有填报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相关事项详见《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2026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各专业均采用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具体要求详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2026年招收中国本科学生简章》。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各专业在英方课程学习期间采用全英文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具体要求详见《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2026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详见附件《厦门大学2026年本科招生体检要求》。报考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的考生,其身体健康状况的其他要求详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2026年招收中国本科学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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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费标准如下: 1. 一般专业:5460元/学年(除以下所列专业外)。 2.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6760元/学年。上述两专业按工科试验班(航空航天与智能制造)招生,分流前按一般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3. 艺术学院各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9360元/学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第一学年按人文科学试验班大类培养,学费执行一般专业标准。 4.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460元/学年;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人每学分400元(两年不超过80学分)。 5. “外国语言文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英语、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等主修专业5460元/学年;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辅修专业按实际修读学分收费,120元/学分。 6. 创意与创新学院各专业:9万元/学年。

若学费标准有所调整,最终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标准如下: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800-1200元,每间宿舍安排4-6人。学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若住宿费标准有所调整,最终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二十七条**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的相关收费标准,详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2026年招收中国本科学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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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资助体系

**第二十八条**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厦门大学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并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绿色通道的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将随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同寄送。

**第二十九条** 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设立国家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厦门大学严格执行上述政策。

**第三十条** 厦门大学设立“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0余项校级奖学金及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设有多项院(系)级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此外,学校还建立了包括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在内的资助体系,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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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入学复查与转专业限制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厦门大学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并对艺术类、体育类学生进行专业水平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单招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调整专业,确有特殊困难或特殊需要、无法继续在强基计划录取专业学习的,可申请在学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到相近专业。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专业。录取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录取在创意与创新学院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学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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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若有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厦门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规定,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 联系方式如下: - 厦门大学网址:https://www.xmu.edu.cn - 厦门大学微信公众号:xmu_1921 - 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 -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邮箱:zs@xmu.edu.cn -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xmu_zs -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2188888 -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传真:0592-2180256 - 厦门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592-2186219 - 厦门大学招生监督电子邮箱:xmujb@xmu.edu.cn(仅限受理举报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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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厦门大学2026年本科招生体检要求

一、高考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学工程与工艺、药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医学类各专业,生态学、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 2. 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